根据《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办法》(苏交规〔2022〕5号)等文件要求,我局将王强等842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、宿迁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等12家道路水路运输企业认定为2025年度守信激励主体(有效期1年,从2025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7日)。经公示,无异议。现将名单向社会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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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迁市交通运输局
2025年5月8日